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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银龄医务人员服务基层管理平台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
作者:郑宁
发布时间:2026-08-21
浏览量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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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西藏自治区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基层处:

按照《银龄强基项目实施方案》要求,为做好2026年度银龄强基项目实施工作,现将“国家银龄医务人员服务基层管理平台”(以下简称管理平台)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需求发布

管理平台启用时间为2026821日,各省可通过省级管理员账号线上开展需求填报及发布等工作。

(一)发布流程

1.账号分配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专人作为省级系统管理员,省级系统管理员账号由“银龄医务人员服务基层健康行动”项目办公室(以下简称项目办)统一分配。请各地妥善管理账号权限,落实专人专管,保障操作安全规范。

2.填报与发布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并审核本省受援机构需求,省级系统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(https://yl.weirenjob.com/accounts/login.shtml),进行需求填报与统一发布。

(二)发布时间

2026828日前完成需求信息录入,并通过平台统一发布。

二、协议签订与服务实施

(一)签订协议。银龄医务人员匹配确定后,受援机构与银龄医务人员签订服务协议,并于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由受援机构管理员通过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备案。受援机构管理员账号由省级管理员分配。

(二)实地服务。银龄医务人员按协议赴岗开展帮扶,由受援机构协助落实执业相关保障,并于人员到岗后3个工作日内由受援机构管理员在平台完成到岗确认。

三、服务记录

银龄医务人员开展服务后,受援机构应及时将服务内容、工作进展、服务成果等在管理平台如实登记、动态更新。每月底前更新当月服务情况,服务期满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服务总结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(一)2026826日前将《系统管理员信息表》(附件1报至项目办公室邮箱(xiangmuban@weirenjob.com)。项目办在收到信息表后即为各省分配账号。

(二)请各地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管理平台各项操作功能(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)。如遇各类技术问题,可联系项目办公室协调解决。

(三)联系方式

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司:徐玮、朱磊

联系电话:010-6203077362030674

项目办公室:张志明

联系电话:010-87160059

 

附件:1.系统管理员信息表.docx

 2.管理平台操作手册(略)

 

 

     “银龄医务人员服务基层健康行动”项目办公室

     (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章    

   2026821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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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银龄医务人员服务基层行动项目办公室 | 郑老师 010-67092931(工作日:9:00-17: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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